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5浏览次数:88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的内容及要求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要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申报资格及材料要求
1、本次奖励工作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对于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而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且内容和成果有较大提升,创新性强的项目,可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学校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后,学校不再奖励。
2、所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本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
3、推荐申报甘肃省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时间。教材建设方面的成果,其教材出版时间应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之间。
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5、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供以下材料:
(1)《西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份。
(2)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有关该成果的论文一份,要求装订成册。
(3)反映该成果的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按类整理装订,要求附有封面和目录。
(4)申报的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样书二本。
(5)每项申报成果材料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成果具体信息、材料清单。
6、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但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份。
(2)其他材料同“5”部分(2)~(5)要求。
7、相关表格、材料,可从教务处网站本通知网络附件下载。
        三、评审及奖励
        1、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奖实行网上评审,申报人须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网上。
2、学校对校级教学成果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推荐校级一等奖获奖项目及往届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优秀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3、省级教学成果奖将对中青年教师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以及有明显特色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奖。
四、时间安排
1、2013年5月10日前,成果申报人准备材料,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或《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制作申报网页,报各学院(单位)。由各学院(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初步评选,择优向学校推荐。学院评审时,学校不单独提供网络空间用于评审。
2、2013年5月17日前,各学院(单位)统一上报《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教学成果奖项目推荐汇总表》、推荐成果相关材料,及上述材料电子版。若申请学校网络空间,需填写网络空间申请表。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7971611,email:jiaoxk@nwnu.edu.cn。
3、2013年5月24日前,申报者继续完善并上传推荐成果网页,内容需包括《西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或《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成果附件材料,所有申报成果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单位)审核负责。
4、2013年5月31日前,组织评审,确定校级获奖项目及向教育厅推荐项目。
5、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尽早组织本学院、本单位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切实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3西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