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8浏览次数:16

各学院:
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现将开展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26日— 8月30,9月9日— 9月13(专项检查2013级新生开学上课情况)
二、检查方式
1、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领导开展巡查、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
2、学校教学检查组由学校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检查开学初全校教学运行状态,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及各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抽查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
3、各学院检查领导小组主要检查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本学院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课前教学准备情况,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教案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有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教学用品等准备情况;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等。
4、教务处干部是各学院教学检查的联络人,负责协调各学院检查领导小组开展教学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开学初教学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设施及环境的检查。主要检查桌椅、黑板、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等设施完好情况,校园环境及教学楼内外的卫生情况。
2.教学秩序的检查。主要包括:(1)教材落实、准备与发放情况;(2)任课教师的出勤及课前准备情况;(3)学生上课情况等。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检查组要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学校检查组的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2.检查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若发现任课教师有自行调课、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等现象,检查人员应查明原因,并由学院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若发现学生迟到、缺课、早退情况,检查人员应记录并调查有关情况并及时反馈学院。检查中发现的教学设施及环境方面问题,检查人员应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协调解决。
3.请各学院于检查结束后3天内将本学院教学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教学9号楼1309房间)。学校检查组工作人员须及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行政科,由教务行政科统一汇总开学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报学校领导。
五、其他
检查中的有关问题请与下列单位联系解决。
1.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负责课程、教室安排及调整工作。联系电话7971621、7971434。
2.后勤服务集团教室管理站:负责教室的桌椅、黑板、照明、窗帘、粉笔、卫生、水电等教学设施。联系电话7971343。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的教学设备。联系电话7971824。
  
 
  
                                                                       
                                                            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