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14年春季学期赴新疆实习支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9浏览次数:16

各有关学院:

  2008年秋季我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实习支教工作协议,实习支教每批一学期,上下学期轮流交替。目前已有十一批1550名同学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实习支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实习支教任课时间相对较长,工作量相对较大,有利于大学生在实践中迅速锻炼成长。2014年春季学期赴新疆实习支教报名工作在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支教时间及方式

  本次新疆“实习支教计划”时间为2014年春季一个学期,实习支教地点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基层学校,实习学生到基层学校独立完成一个学期一个班一门课的教学任务,并根据基层学校的需要兼任其它教学和教辅工作。

  二、参加范围

  2011级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地理科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等专业的同学采取自愿报名,经审查同意后参加新疆“实习支教计划”。

  三、经费保障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解决参加该计划学生赴基层实习支教的往返路费、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标准为每名实习支教学生生活补贴每月400(有望增加至600元,具体以新疆自治区拨款为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学期100元,往返一次路费按实际支出补贴。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自愿原则,请各位同学在综合了解我校实习支教工作开展情况及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认真考虑自身情况,妥善安排学分修读和考研、就业等学习任务,在不影响自己学业的情况下积极报名、踊跃参加。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地点在各学院,请同学们前往各学院填写报名信息。

  请各学院负责人于1122日前将学生报名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报名同学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面,需清晰)、四六级报名费(35元每人)一并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地址:教学9号楼1306办公室,联系电话:7971661,联系人:王刚,电子信箱:jiaosk@nwnu.edu.cn

  请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大力动员,使更多优秀学生加入实习支教队伍中来,使我校实习支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西北师范大学参加新疆自治区实习支教报名表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