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教师教育任选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1浏览次数:19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和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学教师,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西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推进计划》(西师发〔2012167号)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西师发〔201384号),学校对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职前教育课程进行改革与调整。201311月,教务处、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和教育技术学院召开了讨论会,对《西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方案及修读要求(试行)》(教务处,201012)进行了修订,教师教育总学分从34调整为28学分。调整了必修课程。

面向全校师范生的任选课程也需要调整和补充。特别要加强任选课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衔接。

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的学习领域相对应,在新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中,任选课程划分为五个模块:1.儿童发展与学习,2.中学教育基础, 3.中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 4.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5.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调整后的任选课程为3学分,虽然学分少,但由于面向全校师范生,因此学生较多。请感兴趣的老师申报教师教育任选课程。老师们在设计课程之前,请认真研读《中学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每门教师教育任选课程18学时,9周开设。请感兴趣的老师们318前把申请表交给瞿婷婷老师。之后学院会组织相关老师进行课程审议。

附件:

《西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任选课程开设申请表》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