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27浏览次数:23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3]10号)要求,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学院按要求做好本年度课题的推荐申报工作。
     一、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分为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1120161231
     三、申请者应按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13年度博导点基金各类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高校教师于2013年2月1日开始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五、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六、我校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课题的申报限额为10项,其中博导类课题3 项,新教师类课题6项,优先发展领域课题1项。凡获得过博士点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推荐现将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请有关学院务必于331日前将单位推荐函和推荐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科研科,联系电话:7971144学校将按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附件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条件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