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4浏览次数:2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发出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的通知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发又于近日分别发出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在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我校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通知精神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严禁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团拜活动。党员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违规收受各种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会员卡,自觉抵制各种奢侈浪费和违纪行为。
二、靠实领导责任,党员干部带头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审核和审计监督,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学风校风,自觉接受组织、师生员工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追责
纪委(监察处)将会同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继续通过主动检查、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强执纪监督。凡发现或收到举报一经查实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从严查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并及时上报省纪委进行通报。
举报电话:7971609。
举报邮箱:jiwei@nwnu.edu.cn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