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2010级学生毕业学分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4浏览次数:15

2010级学生、各学院:

现将2010级各专业毕业学分标准予以公布,请及时核对并做好后续学习、教学安排。
如有疑问,请将问题提交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筛查、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9#A1305)处理。联系人:焦老师,电话:7971611。

附:2010级学生毕业学分标准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