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24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者:师安隆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7944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导师


040101教育学原理

 

01教育基本理论

刘旭东*

02民族教育研究

万明钢、白亮*高承海*

03乡村教育发展

周晔*、白亮*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1课程理论与实践

傅敏*

02教学改革与教师发展

杨鑫*

03数学课程与教学研究

吕世虎*张定强*

04艺术课程与教学研究

邓小娟*

05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

李金云*、赵晓霞*

06化学课程与教学研究

胡红杏*

040103教育史

01外国教育史

王兆璟*

040104比较教育学

01教育政策与制度比较

王兆璟*


040106高等教育学

01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

张俊宗*王占仁*

02大学学科专业发展史

张俊宗*张定强*

03教师教育一体化

周晔*



0401J1教师教育学


01教师专业发展与教师管理研究

刘旭东*、王兆璟*周晔*、高承海*


02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

傅敏*杨鑫*吕世虎*张定强*、邓小娟*、李金云*、赵晓霞*胡红杏*


注:根据申请考生情况和招生指标,以上招生方向和导师可能会有调整。

*表示本年度同一导师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可能在一个方向招生。

二、选拔方式

方式一:硕博连读

方式二:“申请-考核”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

1.选拔对象

 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2.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学业成绩良好;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2)硕士学科(专业)应与拟申请博士学科(专业)一致。

3)已修读课程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攻读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公开发表1篇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5)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高水平成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二)“申请-考核”制

1.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31日,以下称“往届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成绩良好;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2)硕士毕业专业为报考专业的申请人,近五年内,本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公开发表1篇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除满足学校的要求外,近五年内,本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公开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

4)跨专业申请者,近五年内,至少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取得一项报考专业领域内的A类成果(论文、著作、项目均可)。成果认定按最新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执行。

5)其他能证明科研的高水平成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6)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7)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攻读博士期间须全脱产学习。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202421日—229日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并打印《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441日前(以寄<>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寄顺丰快递)。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特教楼529A办公室,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931-7971756,邮编:730070

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术博士”入学申请材料—姓名—报考专业。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清晰可见),发送至邮箱:nwnu03@126.com

考生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请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5.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请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

6.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8.《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1份。

9.外语水平证明。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包括科研旨趣、研究方向、研究设计)。

11.代表性学术论文不超过2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全文)。

12.其他可以证明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考生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最多2份。

1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2024410-412日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413-415日学院公布进入考核阶段考生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对审核合格者,学院招生选拔小组(由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至少5人)进行匿名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评审满分为100分。评审成绩=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评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核。学院招生选拔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在通过评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各专业依照《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考核对象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考核形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考核。笔试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仅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审核,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考察考生的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

以答辩形式进行,考生汇报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汇报后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问答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结合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给出结论。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指定考核工作秘书,详细记载考生的考核情况,考核材料存档备查。

复试考核成绩为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四)录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评审成绩不合格;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不合格;提交材料造假者;有学术不端行为;体检不合格。

2.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

3.按报考导师,依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录取。

4.如某导师无合格考生,允许在合格考生中调剂。

5.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6.416-419日,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7.422日前,学院录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部

六、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四)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

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五)学院咨询方式。电话:0931-797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