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24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者:师安隆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16432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招生专业、导师及拟招生计划


专业

方向

导师

计划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

区分方向

邓小娟刘旭东康廷虎周爱保张永丽马维林樊改霞、高承海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

区分方向

张俊宗邓小娟万明钢刘旭东王兆璟张润君张永丽岳天明把多勋马俊峰怀王耀斌张善鑫马维林

  


注: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2.爱国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3.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

4.具有硕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至202491日)

5.满足教育博士各专业方向的招生条件:

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045172)招生对象:限招高等学校和普通中小学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或管理人员。不招收高等学校思政学科和心理学科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045173)招生对象:限招中小学教育管理者、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组织部门任命(或聘任)的管理人员(高校双肩挑的干部需有组织部门的认定)。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6.申请者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至少一项近五年内与拟申请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术论文(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排名前三)。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高水平成果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审核认定。论文成果分类按最新的《西北师范大学科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执行。

7.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8.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9.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202431日—325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并打印《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441日前(以寄<>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特教楼529A办公室,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931-7971756,邮箱:nwnu03@126.com邮编:730070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入学申请材料—姓名—报考专业。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登记表》一份(双面打印、申请者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

4.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若无其一,请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硕士课程成绩单一份(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8.《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一份。

9.硕士学位论文。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选题、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设计、研究计划、预期研究结果等内容)。

12.科研成果目录一份,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术论文(不超过2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全文、封底)、学术著作复印件(不超过1项,含著作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需为主持人)等。科研成果及复印件按级别由高到底排序。

13.其他可以证明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考生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最多2份。

1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普通中小学教师:所在中小学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学科等内容,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同时必须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中小学教育管理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任职年月、职务、职称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高等学校人员:所在高等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任职年月、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人事部门公章。担任管理岗位的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同时必须提交所在高等学校组织部门对其管理岗位的任命(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注:申请材料需按照材料清单顺序编号提供,并按时提交、寄送。如有申请材料不全、未按指定顺序和要求提供、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将视为无效报名。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申请前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申请过程中、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五、审核及考核阶段

(一)资格初审202441日—46日)

教育科学学院收到申请者材料后,审查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学院选拔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资格复审202448日—49日)

初审合格后,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及专业考核小组(由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至少5人),结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向选拔小组按不低于1:1.5的比例推荐考核名单。

(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2024410日—412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决议,对导师或专家组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考核名单。

(四)考核名单公布413日—415日)

考核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复审结果后,在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公示

)考核2024416419日)

1.考核前资格复审

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携带以下材料于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如遇到疫情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相关材料。

2.考核形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内容

1)专业考核。笔试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外国语水平。

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外国语考试,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不低于1:1.2的比例推荐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考察考生的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

面试考察以答辩形式进行,考生汇报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汇报后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问答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总成绩=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成绩×20%+外国语考试成绩×10%+综合素质考试成绩×70%。其中,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面试考核小组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六、拟录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提交材料造假者;考试违规者;思想政治情况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2.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考核总成绩。

3.按招生专业综合考核总成绩分别排名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

4.学院按照以上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5.422日前,学院录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部

七、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信息错误或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最终录取名单,我校将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院咨询方式。电话:0931-797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