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工支部党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的通知》(甘组电明字〔2017〕3号)精神和学校、学院党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 经3月14日教工支部召开支委会商议决定,定于3月17日(星期五)16:30在幼教楼505教室召开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支部通过组织生活和党员微信群,集中学习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将话;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内容,为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了思想自觉。支部各位党员还需做以下准备:
1. 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与支部党员代表“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工作、谈思想、谈不足和建议。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了解。谈心谈话计划在3月17日之前完成。
2. 征求意见建议调研。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向全体教工党员征求支部建设和意见建议(教育学院党委教工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期调研问卷见附件)。征求意见建议计划在3月17日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收齐。
3. 进行查摆剖析。教工支部结合支部建设实际,列出支部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形成检查材料。每一位教工党员结合“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和“四有”好老师要求,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准备在会上发言。3月17日组织生活会后,请将发言提纲电子版或文本交给支委。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议程
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议程为:
1、对照检查。由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支部书记和每位支委依次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教工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2、听取意见。根据支部书记代表支部所作的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以分组形式,由7个党小组组织对照党章党规有关合格党员的标准,每位党员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之间互相评议,摆问题、提意见,形成党小组意见,进行大会交流。
3、批评指导。学院党委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并对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整理材料。将谈话记录、征求意见调研材料、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提纲、总结报告一并整理归类,报送学院党委。
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除有课和在外读博、进修、开会请假的党员外,要求其他党员必须参加。欢迎学院其他支部党员和非党员教师参加评议指导。
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