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应善良助学金”“超越奖助学金”“苏创夫王书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教育科学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评选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程序进行。经过学院审核,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对秦佳卉等229
拟获得国家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的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老师和学生的审核。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月29日
电 话:0931-7970637
联系人: 杨雅
附件:2023-2024学年教育科学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27日